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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论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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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名家经典选读


图片来自网络


历史的暗角

作者   余秋雨

 (一)


  在中国历史上,有一大群非常重要的人物肯定被我们历史学家忽视了。

  这群人物不是英雄豪杰,也未必是元凶巨恶。他们的社会地位可能极低,也可能很高。就文化程度论,他们可能是文盲,也可能是学者。很难说他们是好人坏人,但由于他们的存在,许多鲜明的历史形象渐渐变得瘫软、迷顿、暴燥,许多简单的历史事件变得混沌、暧昧、肮脏,许多祥和的人际关系慢慢变的紧张、尴尬、凶险,许多响亮的历史命题逐个变得暗淡、紊乱、荒唐。他们起到了如此巨大的作用,但他们并没有明确的政治主张,他们的全部所作所为并没有留下清楚的行为印记,他们决不想对什么负责,而且确实也无法让他们负责。他们是一团驱之不散又不见痕迹的腐蚀之气,他们是一堆飘忽不定的声音和眉眼。你终于愤怒了,聚集起万钧雷霆准备轰击,没想到这些声音和眉眼也与你在一起愤怒,你突然失去了轰击的对象。你想不与理会,调过头去,但这股腐蚀气却又悠悠然地不绝如缕。

  我相信,历史上许多钢铸铁浇般的政治家、军事家,最终悲怅辞世的时候,最痛恨的不是自己明确的政敌和对手,而是曾经给过自己很多逆耳的佳言和突变的脸色最终还说不清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的那些人物。处于弥留之际的政治家和军事家死不瞑目,颤动的嘴唇艰难地吐出一个词汇“小人……”

  ——不错,小人。这便是我这篇文章要写的主角。

  小人是什么?如果说得清定义,他们也就没有那么可恶了。小人是一种很难定位和把握的存在,约略能说的只是,这个“小”,既不是指年龄,也不是指地位。小人与小人物是两码事。在一本杂志上看到欧洲的一则往事。数百年来一直亲如一家的一个和睦村庄,突然产生了邻里关系的无穷麻烦,本来一见面都要真诚地道一声“早安”的村民们,现在都怒目相向。没过多久,几乎家家户户都成了仇敌,挑衅、殴斗、报复、诅咒天天充斥其间,大家都在想方设法准备逃离这个可怖的深渊。可能是教堂的神父产生了疑惑吧,花了很多精力调查缘由,终于真相大白,原来不久前刚搬到村子里来的一位巡警的妻子是个爱搬弄是非的长舌妇,全部恶果都来自于她。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村民间的和睦关系再也无法修复。解除了一些误会,澄清了一些谣言,表层关系不再紧张,然而从此以后,人们的笑脸不再自然,既便在礼貌的言词背后也有一双看不见的疑虑眼睛在晃动。大家很少往来,一到夜间,早早地关起门来,谁也不理谁。

  我读到这个材料时,事情已过去了几十年,作者写道,直到今天,这个村庄的人际关系还是又僵又涩,不冷不热。对那个窃窃私语的女人,村民们已经忘记了她讲的具体话语,甚至忘记了她的容貌和名字。说她是坏人吧,看重了她,但她实实在在地播下了永远也清除不净的罪恶的种子。说她是故意的吧,那也强化了她,她对这个村庄也未必有什么争夺某种权力的企图。说她仅仅是言词失当吧,那又过于宽恕了她,她做这些坏事带有一种本能的冲动。对于这样的女人,我们所能给予的还是那个词汇:小人。

  小人的生存状态和社会后果,由此可见一斑。

  这件欧洲往事因为有前前后后的鲜明对比,有那位神父的艰苦调查,居然还能寻找到一种答案。然而谁都明白,这在“小人事件”中属于罕例。绝大多数“小人事件”是找不到这样一位神父、这么一种答案的。我们只要稍稍闭目,想古往今来、远近左右,有多少大大小小、有形无形的“村落”被小人糟踏了而找不到事情的首尾?由此不能不由衷地佩服起孔老夫子和其它先秦哲学家来了,他们那么早就浓浓地划出了“君子”和“小人”的界线。诚然,这两个概念有点模糊,互相间的内涵和外延都有很大的弹性,但后世大量新创立的社会范畴都未能完全地取代这种古典划分。

  孔夫子提供这个划分当然是为了弘扬君子、提防小人,而当我们长久地放弃这个划分之后,小人就会像失去监视的盗贼、冲决堤岸的洪水,汹涌泛滥。结果,不愿再多说小人的历史,小人的阴影反而越来越浓。他们组成了道口路边上密密层层的许多暗角,使得本来就已经十分艰难的民族跋涉步履,在那里趔趄、错乱,甚至回头转向,或拖地不起。即便是智慧的光亮、勇士的血性,也对这些霉苔斑斑的角落无可奈何。


(二)


  历史学家是不会放过小人的。司马迁在撰写《史记》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历史症结,于是在他冷静的叙述中不能不时时迸发出一种激愤。

  众所周知,司马迁对历史情节的取舍大刀阔斧,但他对于小人的所作所为却常常工笔细描,以便让历史记住这些看起来最无关重要的部位。例如,司马迁写到过发生在公元前五二七年的一件事。那年,楚国的楚平王要为自己的儿子娶一门媳妇,选中的姑娘在秦国,于是就派出一名叫费无忌的大夫前去迎娶。费无忌看到姑娘长得极其漂亮,眼睛一转,就开始在半道上动脑筋了。

  ——我想在这里稍稍打断,与读者一起猜测一下他动的是什么脑筋,这会有助于我们理解小人的行为特征。看到姑娘漂亮,估计会在太子那里得宠,于是一路上百般奉承,以求留下个好印象,这种脑筋,虽不高尚却也不邪恶,属于寻常世俗心态,不足为奇,算不上我们所说的小人;看到姑娘漂亮,想入非非,企图有所沾染,暗结某种私情,这种脑筋,竟敢把一国的太子当情敌,简直胆大妄为,但如果付诸实施,倒也算是人生的大手笔,为了情欲无视生命,即便荒唐也不是小人所为。费无忌动的脑筋完全不同,他认为如此漂亮的姑娘应该献给正当盛年的楚平王。尽管太子娶亲的事已经国人皆知,尽管迎娶的车队已经逼近国都,尽管楚宫里的仪式已经准备妥当,费无忌还是骑了一匹快马抢先直奔王宫,对楚平王描述了秦姑娘的美丽,说反正太子此刻与这位姑娘尚未见面,大王何不先娶了她,以后再为太子找一门好的呢。楚平王好色,被费无忌说动了心,但又觉得事关国家社稷的形象和承传,必须小心从事,就重重拜托费无忌一手操办。三下两下,这位原想来做太子夫人的姑娘,转眼成了楚平王的妃子。


  事情说到这儿,我们已经可以分析出小人的几条重要的行为特征了:


  其一,小人见不得美好。小人也能发现美好,有时甚至发现得比别人还敏锐,但不可能对美好投以由衷的虔诚。他们总是眯缝着眼睛打量美好事物,眼光时而发红时而发绿,时而死盯时而躲闪,只要一有可能就忍不住要去扰乱、转嫁(费无忌的行为真是“转嫁”这个词汇的最佳注脚),竭力作为某种隐潜交易的筹码加以利用。美好的事物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灾难,但最消受不住的却是小人的作为。蒙昧者可能致使明珠暗投,强蛮者可能致使玉石俱焚,而小人则鬼鬼祟祟地把一切美事变为丑闻。因此,美好的事物可以埋没于荒草黑夜间,可以展露于江湖莽汉前,却断断不能让小人染指和过眼。

  其二,小人见不得权力。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小人的注意力总会拐弯抹角地绕向权力的天平,在旁人看来根本绕不通的地方,他们也能飞檐走壁绕进去。他们表面上是历尽艰险为当权者着想,实际上只想着当权者手上的权力,但作为小人他们对权力本身又不迷醉,只迷醉权力背后自己有可能得到的利益。因此,乍一看他们是在投靠谁、背叛谁、效忠谁、出卖谁,其实他们压根儿就没有人的概念,只有实际私利。如果有人的概念,那么楚平王是太子的父亲,有父亲应有的尊严和禁忌,但费无忌只把他看成某种力量和利益的化身,那也就不在乎人伦关系和人际后果了。对别人没有人的概念,对自己也一样,因此千万不能以人品和人格来要求他们,小人之小,就小在人品人格上,小在一个人字上,这可能就是小人这一命题的原始含义所在。

  其三,小人不怕麻烦。上述这件事,按正常逻辑来考虑,即使想做也会被可怕的麻烦所吓退,但小人是不怕麻烦的,怕麻烦做不了小人,小人就在麻烦中找事。小人知道越麻烦越容易把事情搞混,只要自己不怕麻烦,总有怕麻烦的人。当太子终于感受到与秦国姑娘结婚的麻烦,当大臣们也明确觉悟到阻谏的麻烦,这件事也就办妥了。

  其四,小人办事效率高。小人急于事功又不讲规范,有明明暗暗的障眼法掩盖着,办起事来几乎遇不到阻力,能象游蛇般灵活地把事情迅速搞定。他们善于领会当权者能以启齿的隐忧和私欲,把一切化解在顷刻之间,所以在当权者眼里,他们的效率更是双倍的。有当权者支撑,他们的效率就更高了。费无忌能在为太子迎娶的半道上发起一个改变皇家婚姻方向的骇人行动而居然快速成功,便是例证。

  暂且先讲这四项行为特征吧,司马迁对此事的叙述还没有完,让我们顺着他的目光继续看下去——

  费无忌办成了这件事,既兴奋又慌张。楚平王越来越宠信他了,这使他满足,但静心一想,这件事上受伤害最深的是太子,而太子是迟早会掌大权的,那今后的日子怎么过呢?他开始在楚平王耳边递送小话:“那件事之后,太子对我恨之入骨,那倒罢了,我这么个人也算不得什么,问题是他对大王您也怨恨起来,万望大王戒备。太子已握兵权,外有诸侯支持,内有他的老师伍奢帮着谋划,说不定哪一天要兵变呢!”

  楚平王本来就觉得自己对儿子做了亏心事,儿子一定会有所动作,现在听费无忌一说,心想果不出所料,立即下令杀死太子的老师伍奢、伍奢的长子伍尚,进而又要捕杀太子,太子和伍奢的次子伍员(伍子胥——引者注)只得逃离楚国。从此之后,连年的兵火就把楚国包围了。逃离出去的太子是一个拥有兵力的人,自然不会甘心,伍员则发誓要为父兄报仇,曾一再率吴兵伐楚,许多连最粗心的历史学家也不得不关注的著名军事征战此起彼伏。然而楚国人民记得,这场弥天大火的最初点燃者,是小人费无忌,大家咬牙切齿地用极刑把这个小人处死了,但整片国土早已满目疮痍。

  ——在这儿我又要插话。顺着事件的发展,我们又可把小人的行为特征延续几项了:

  其五,小人不会放过被伤害者。小人在本质上是胆小的,他们的行动方式使他们不必害怕具体操作上的失败,但却不能不害怕报复。设想中的报复者当然是被他们伤害的人,于是他们的使命注定是要连续不断地伤害被伤害者。你如果被小人伤害了一次,那么等着吧,第二、第三次更大的伤害在等着你,因为不这样做小人缺少安全感。楚国这件事,受伤害的无疑是太子,费无忌深知这一点。因此就无以安身,必欲置之死地才放心。小人不会怜悯,不会忏悔,只会害怕,但越害怕越凶狠,一条道走到底。

  其六,小人需要博取同情。明火执仗的强盗、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是恶人而不是小人,小人没有这股胆气,许要掩饰和躲藏。他们反复向别人解释,自己是天底下受损失最大的人,自己是弱者,弱得不能再弱了,似乎生就是被别人欺侮的料。在他们企图囫囵吞食别人产权、名誉乃至身家性命的时候,他们甚至会让低沉的喉音、含泪的双眼、颤抖的脸颊、欲说还休的语调一起上阵,逻辑说不圆通时便哽哽咽咽地糊弄过去,你还能不同情?而费无忌式的小人则更进一步,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心为他人、为上司着想而遭至祸殃的人,那自然就更值得同情了。职位所致,无可奈何,一头是大王,一头是太子,我小人一个侍臣有什么办法?苦心斡旋却两头受气,真是何苦来着?——这样的话语,从古到今我们听到的还少吗?

  其七,小人必须用谣言制造气氛,小人要借权力者之手或起哄者之口来卫护自己,必须绘声绘色地谎报“敌情”。费无忌谎报太子和太子的老师企图谋反攻城的情报,便是引起以后巨大历史灾祸的直接诱因。说谎和造谣是小人的生存本能,但小人多数是有智力的,他们编造的谎言和谣言要取信于权势和舆情,必须大体上合乎浅层逻辑,让不习惯实证考察的人一听就产生情绪反应。因此,小人的天赋,就在于能熟练地使谎言和谣言编制得合乎情理。他们是一群有本事诱使伟人和庸人全都深陷进谎言和谣言迷宫而不知回返的能工巧匠。

  其八,小人最终控制不了局势。小人精明而缺少远见,因此他们在制造一个个具体的恶果时并没有想到这些恶果最终组接起来将会酿发出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当他们不断挑唆权势和舆情的初期,似乎一切顺着他们的意志在发展,而当权势和舆情终于勃然而起挥洒暴力的时候,连他们也不能不瞠目结舌、骑虎难下了。小人没有大将风度,完全控制不了局面,但不幸的是,人们不会忘记他们这些全部灾难的最初责任者。平心而论,当楚国一下子陷于邻国攻伐而不得不长年以铁血为生的时候,费无忌也已经束手无策,做不得什么好事也做不得什么坏事了。但最终受极刑的仍然是他,司马迁以巨大的厌恶使之遗臭万年的也是他。小人的悲剧,正在于此。


(三)


  解析一个费无忌,我们便约略触摸到了小人的一些行为特征,但这对了解整个小人世界,还是远远不够的。小人,还没有被充分研究。

  我理解我的同道,谁也不愿往小人的世界深潜,因为这委实是一件气闷乃至恶心的事。既然生活中避小人惟恐不远,为何还要让自己的笔去长时间地沾染他们呢?但是回避显然不是办法。既然历史上那么多高贵灵魂一直被这团阴影罩住而欲哭无泪,既然我们民族无数百姓被这堆污浊毒害而造成整体素质的严重下降,既然中国在人文领域曾经有过的大量精雅构建都已被这个泥淖搞脏或沉埋,既然我们好不容易重新唤起的慷慨情怀一次次被这股阴风吹散,既然我们不仅从史册上、而且还能在大街上和身边经常看到这类人的面影,既然过去和今天的许多是非曲直还一直被这个角落的嘈杂所扰乱,既然我们不管白天还是黑夜只要一想起社会机体的这个部位就情绪沮丧,既然文明的力量在与这种势力的较量中常常成不了胜利者。既然直到下世纪我们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还不能完全排除这样的暗礁,既然人们都遇到了这个梦魇却缺乏人来呼喊,既然呼喊几下说不定能把梦魇暂时驱除一下,既然暂时的驱除有助于增强人们与这团阴影抗衡的信心,那么,为什么要回避呢?

  我认为,小人之为物,不能仅仅看成是个人道德品质的畸形。这是一种带有巨大历史必然性的社会文化现象,值得文化人类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和政治学家们共同注意。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的充分呈现,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人治专制和社会下层的低劣群体的微妙结合。结合双方虽然地位悬殊,却互为需要,相辅相成,终于化合成一种独特的心理方式和生态方式。封建人治专制隐密多变,需要有一大批特殊的人物,他们既能诡巧地遮掩隐密又能适当地把隐密装饰一下昭示天下,既能灵活地适应变动又能庄严地在变动中翻脸不认人,既能从心底里蔑视一切崇高又能把封建统治者的心绪和物欲洗刷成光洁的规范。这一大批特殊的人物,需要有敏锐的感知能力,快速的判断能力,周密的联想能力和有效的操作能力,但却万万不能有稳定的社会理想和个人品德。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上的小人实在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对一种体制性需要的填补和满足。《史记》中的〈酷吏列传〉记述到汉武帝的近臣杜周,此人表面对人和气,实际上坏得无可言说。他管法律,只要探知皇帝不喜欢谁,就千方百计设法陷害,手段毒辣;相反,罪大恶极的犯人只要皇帝不讨厌,他也能判个无罪。他的一个门客觉得这样做太过分了,他反诘道:“法律谁定的?无非是前代皇帝的话罢了,那么,后代皇帝的话也是法律,哪里还有什么别的法律?”由此可见,杜周固然是糟践社会秩序的宫廷小人,但他的逻辑放在专制体制下看并不荒唐。杜周不听前代皇帝只听后代皇帝,那么后代皇帝一旦更换,他又听谁呢?当然又得去寻找新的主子仰承鼻息。照理,如果有一个以理性为基础的相对稳定的行政构架,各级行政官员适应多名不断更替的当权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在习惯于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政治恶斗的中国,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每一次主子的更换就意味着对以前的彻底毁弃,意味着自身官场生命的脱胎换骨,而其间的水平高下就看能否把这一切做得干脆利落、毫无痛苦。闭眼一想,我脑子里首先浮现的是五代乱世的那个冯道,不知为什么我会把他记得那么牢。冯道原在唐闵帝手下做宰相,公元九三四年李从珂攻打唐闵帝,冯道立即出面恳请李从珂称帝,别人说唐闵帝明明还在,你这个做宰相的怎么好请叛敌称帝?冯道说:我只看胜败,“事当务实”。果然不出冯道所料,李从珂终于称帝,成了唐末帝,便请冯出任司空,专管祭祀时扫地的事,别人怕他恼怒,没想到他兴高采烈地说:只要有官名,扫地也行。后来石敬瑭在辽国的操纵下做了“儿皇帝”,要派人到辽国去拜谢“父皇帝”,派什么人呢?石敬瑭想到了冯道,冯道作为走狗的走狗,把事情办妥了。辽国灭晋之后,冯道又诚惶诚恐地去拜谒辽主耶律德光,辽主略知他的历史,调侃地问:“你算是一种什么样的老东西呢?”冯道答:“我是一个无才无德的痴顽老东西。”辽主喜欢他如此自辱,给了他一个太傅的官职。身处乱世,冯道竟然先后为十个君主干事,他的本领自然远不止是油滑而必须反复叛卖了。被他一次次叛卖的旧主子,可以对他恨之入骨却已没有力量惩处他,而一切新主子大多也是他所说的信奉“事当务实”的人,只取他的实用价值而不去预想他今后对自己的叛卖。因此,冯道还有长期活下去不断转向、叛卖的可能。

  我举冯道的例子只想说明,要充分地适应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生活,一个人的人格支出会非常彻底,彻底到几乎不像一个人。与冯道、杜周、费无忌等人相比,许多忠臣义士就显得非常痛苦了。忠臣义士平日也会长时间地卑躬屈膝,但到实在忍不下去的时候会突然慷慨陈词、拼命死谏,这实际上是一种“不适应反应”,证明他们还保留着自身感知系统和最终的人格结构。后世的王朝也会表扬这些忠臣义士,但这只是对封建政治生活的一个追认性的微小补充,至于封建政治生活的正常需要,那还是冯道、杜周、费无忌他们。他们是真正的适应者,把自身的人格结构踩个粉碎之后获得了一种轻松,不管干什么事都不存在心理障碍了,人性、道德、信誉、承诺、盟誓全被彻底丢弃,朋友之谊、骨肉之情、羞耻之感、侧隐之心都可一一抛开,这便是极不自由的封建专制所哺育出来的“自由人”。这种“自由人”在中国下层社会的某些群落获得了呼应。我所说的这些群落不是指穷人,劳苦大众是被物质约束和自然约束压得透不过气来的一群,不能不循规蹈矩,并无自由可言,贫穷不等于高尚却也不直接通向邪恶;我甚至不是指强盗,强盗固然邪恶却也有自己的道义规范,否则无以合伙成事,无以长久立足,何况他们时时以生命做为行为的代价,冯道、杜周、费无忌他们根本无法与之相比;我当然也不是指娼妓,娼妓付出的代价虽然不是生命却也是够具体够痛切的,在人生的绝大多数方面,她们都要比官场小人贞洁。与冯道、杜周、费无忌这些官场小人呼应得起来并能产生深刻对位的,是社会下层的那样一些低劣群落:恶奴、乞丐、流氓、文痞。除了他们,官场小人再也找不到其它更贴心的社会心理基础了。而恶奴、乞丐、流氓、文痞一旦窥知堂堂朝廷要员也与自己一般行事处世,也便获得了巨大的鼓舞,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有资格自称“朝中有人”的皇亲国戚。这种遥相对应,产生了一个辽阔的中间地带。就像电磁的两极之间所形成的磁场,一种巨大的小人化、卑劣化的心理效应强劲地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上有朝廷楷模,下有社会根基,那就滋生蔓延吧,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呢?人们后来处处遇到的小人,大多不是朝廷命官,也不是职业性的恶奴、乞丐、流氓、文痞,而是中间地带非职业意义上的存在,人数多,范围广,渗透力强,几乎无所不在。上层的社会制度可以改变,下层的社会渣滓可以清除,而这种中间地带的存在将会是一种幅员辽阔的恶性遗传,难以阻遏。

      据我观察,中间地带的大量小人就性质而言,也可分为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这几类,试分述之。


  恶奴型小人。

  本来,为人奴仆也是一种社会构成,并没有可羞耻或可炫耀之处,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仆便依仗主子的声名欺侮别人,主子失势后却对主子本人恶眼相报,甚至平日在对主子低眉顺眼之时也不断窥测着掀翻和吞没主子的各种可能,这便是恶奴了,而恶奴则是很典型的一种小人。谢国桢的《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一书中有一篇〈明季奴变考〉,详细叙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带仕宦缙绅之家的家奴闹事的情景,其中还涉及到我们熟悉的张溥、钱谦益、顾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这些家奴或是仗势欺人,或是到官府诬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卷财物,使政治大局本来已经够混乱的时代更其混乱。为此,孟森曾写过一篇《读明季奴变考》的文章,说明这种奴变其实说不上阶级斗争,因为当时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仆而不甘心的人,却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仆而一定要做奴仆的人,这便是流行一时的找豪门投靠之风,本来生活已经挺好,但想依仗豪门逃避赋税、横行乡里,便成群结队地来签订契约卖身为奴。“卖身投靠”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孟森说,前一拨奴仆刚刚狠狠地闹过事,后一拨人又乐呵呵地前来投靠为奴,这算什么阶级斗争呢?人们寻常接触的是大量并未签订过卖身契约的恶奴型小人。他们的特点,是永久地在寻找投靠和巴结的对象。投靠之初什么好话都说得出口,一旦投靠成功便充分、彻底地利用投靠对象的社会势力和公众效能以求一逞,与此同时又搜寻投靠对象的弱项和隐忧,作为箝制、要挟、反叛、出卖的资本,只不过反叛和出卖之后仍然是个奴才。这样的人,再凶狠毒辣、再长袖善舞,也无法抽离他们背后的靠山,在人格上,他们完全不能在世间自立,他们不管做成多大的事也只能算是小人。


  乞丐型小人。

  因一时的灾荒行乞求生是值得同情的,但为行乞成为一种习惯性职业,进而滋生出一种群体性的心理文化方式,则必然成为社会公害,没有丝毫积极意义可言了。乞丐心理的基点,在于以自浊、自弱为手段,点滴而又快速地完成着对他人财物的占有。乞丐型小人的心目中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概念,他们认为世间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都是自己的,只要舍得牺牲自己的人格形象来获得人们的怜悯,不是自己的东西有可能转换成自己的东西。他们的脚永远踩踏在转换所有权的滑轮上,获得前,语调诚恳得让人流泪,获得后,立即翻脸不认人。这种做法当然会受到人们的责难,面对责难他们的办法是靠耍无赖以自救。他们会指天发誓,硬说刚刚乞讨来的东西天生就是他们的,反诬施舍者把它弄坏了,施舍者想既然如此那就不施舍了吧,他们又会大声叫喊发生了抢劫事件。叫喊召来了围观,无聊的围观者喜欢听违背常理的戏剧性事件,于是,一个无须抢劫的抢劫者抢劫了一个无可被劫的被劫者,这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又耸人听闻的故事啊。乞丐型小人作为这个故事的主角与懊丧的施舍者一起被长久围观着,深感满足。与街市间的恶少不同的是,乞丐型小人始终不会丢弃可怜相,或炫示残肢,或展现破衣,或强调衰老,一切似乎都到了生活的尽头,骗着善良人们在人道上的最后防线。乞丐一旦成群结帮,谁也不好对付。《清稗类钞·乞丐类》载:“江苏之淮、徐、海等处,有以逃荒为业者,数百成群,行乞于各州县,且至邻近各省,光绪初为最多。”最古怪的是,这帮浩浩荡荡的苏北乞丐还携带着盖有官印的护照,到了一个地方行乞简直成了一种堂堂公务。行乞完,他们又必然会到官府求,再盖一个官印,成为向下一站行乞的“签证”,官府虽然也皱眉,但经不住死缠,既是可怜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盖了章。由这个例证联想开去,生活中只要有人肯下决心用乞丐手法来获得什么,迟早总会达到目的。貌似可怜却欲眼炯炯,低三下四却贪得无厌,一旦获得便立即耍赖,这便是乞丐型小人的基本生态。


  流氓型小人。

  凡小人无不带有流氓气,当恶奴型小人终于被最后一位主子所驱逐,当乞丐型小人终于有一天不愿再扮可怜相,当这些小人完全失去社会定位,失去哪怕是假装的价值原则的时候,他们便成为对社会秩序最放肆、又最无逻辑的骚挠者,这便是流氓型小人。流氓型小人的活力来自于无耻。西方有人说,人类是唯一有羞耻感的动物,这句话对流氓型小人不适合。《明史》中记述过一个叫曹钦程的人,明明自己已经做了吴江知县,还要托人认宦官魏忠贤做父亲,献媚的丑态最后连魏忠贤本人也看不下去了,把他说成败类,撤了他的官职,他竟当场表示:“君臣之义已决,父子之恩难忘。”不久魏忠贤阴谋败露,曹钦程被算作同党关入死牢,他也没什么,天天在狱中抢掠其它罪犯的伙食,吃得饱饱的。这个曹钦程,起先无疑是一个恶奴型的小人,但失去主子、到了死牢,便自然地转化为流氓型小人。我做过知县怎么着?照样敢把杀人犯嘴边的饭食抢过来塞进嘴里!你来打吗?我已经咽下肚去了,反正迟早要杀头,还怕打?——人到了这一步,也真可以说是进入一定的境界了。尚未进牢狱的流氓型小人比其它类型的小人显得活跃,他们象玩杂耍一样在手上交替玩弄着诬陷、造谣、离间、偷听、恫吓、欺诈、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引蛇出洞、声东击西等等技法,别人被这一切搞得泪血斑斑,他们却谈笑自若,全然不往心里放。他们的一大优势在于,不仅精通流氓技法,而且也熟悉人世间的正常规矩,因此善于把两者故意搅浑,诱使不知底里的善良人误认为有讲理的余地,来与他们据理力争。以为他们不明真相,其实他们早就明白;以为他们一时误会,其实他们从来没有误会过。你给他们讲道理,而他们想鄙弃的就是一切道理。当你知道了这个秘密,刚想回过头去,他们又热呼呼的递过来一句最正常的大道理,使人觉得最终要鄙弃大道理的竟然是你。曲彦斌的《中国乞丐史》曾引述雷君曜《绘图骗术奇谈》里收集的许多事例,结论是:“对这类人不理无事,一沾边就无论如何难免要上套圈的。”此话大概能感应许多读者。反观我们身边,有的人,相处多少年都平安无事,而有的人,亲亲热热自称门生贴上来,没过多久便滋生出没完没了的恼心事,那很可能就是流氓型小人了。流氓型小人乍一听似乎多数是年轻人,其实未必。他们的所做作为是时间积累的恶果,因此大抵倒是上了一点年岁的。谢国桢曾经记述到明末江苏太仓沙溪一个叫顾慎卿的人,做过家奴,贩过私盐,也在衙门里混过事,人生历练极为丰富,到老在乡间组织一批无赖子不断骚扰百姓,史书对他的评价是三个字:“老而黠”,简洁地概括了一个真正到位的流氓型小人的典型。街市间那些有流氓气息的年轻人,大体不在我们论述的范畴。


  文痞型小人。

  当上述各种小人获得了一种文化载体或文化面具,那就成了文痞型小人。我想,要在中国历史上举出一大串文才很好的小人是不困难的。宋真宗钓了半天鱼钓不上来正在皱眉,一个叫丁谓的文人立即吟出一句诗来:“鱼畏龙颜上钓迟”。诗句很聪明,宋真宗立即高兴了。在宫廷里做文化侍从,至少要有这样的本事。至于这样的文化侍从是不是文痞,还要看他做多少坏事。文痞其实也就是文化流氓。与一般流氓不同的是他们还要注意修饰文化形象,时不时愿意写几笔书法,打几本传奇,冒充一下学术辈分,拂拭一块文化招牌,伪称自己是哪位名人的师长,宣扬自己曾和某位大师有过结交。更重要的是,他们知道一点文化品格的基本经纬,因而总要花费不少力气把自己打扮得慷慨激昂,好象他们是民族气节和文化品格的最后代表,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今日义士。他们有时还会包搅词讼,把事情搞颠倒了还能蒙得一个主持正义的美名。作为文人,他们特别知道舆论的重要,因而把很大的注意力花费在谣言的传播方式和传播手段上。在古代,造出野心家王莽是天底下最廉洁奉公的人,并把他推上皇帝宝座的是这帮人;在现代,给弱女子阮玲玉泼上很多赃水而使她无以言辩,只得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自尽的也是这帮人。这帮人无德、无行、无耻,但偏偏隔三差五地要打扮成道德捍卫者的形象,把自己身上最怕别人说的特点倒栽在别人身上。他们手上有一支笔,但几乎没有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建设像模像样地做过什么,除了阿谀就是诽谤。记得一位阅世极深的当代艺术大师临终前曾经颇有感触地说:“一个文化人,如果一辈子没有做成任何一件实实在在的文化事业而居然还在文化界骗得一点小名,那他到老也只能靠投机过日子,继续忙忙颠颠地做文痞。”文痞型小人脚跨流氓意识和文化手段之间,在中国这样一个文化落后的国家里特别具有伪装,也特别具有破坏性,因为他们把其它类型小人的局部性恶浊,经过装潢变成了一种广范的社会污染。试想,一群街边流氓看到服饰齐整一点的行人就丢石子、泼脏水、瞎起哄,这种很容易看出来的恶行如果由几个舞文弄墨的人在哪本杂志上换成文绉绉的腔调来干,有多少人能看出来呢?说不定都被看成是文艺批评和艺术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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